
昨天,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場馬拉松,在所有完跑的選手中,我是倒數第二位,時間也超過大會規定的6小時,總共花時6個小時又12分跑回到終點。快回到終點時,看到我太太與王大姐姐向我跑過來,大聲幫我加油,當然此時此刻王大姐姐還是要問問題:「爸爸你為什麼要從晚上跑到白天啊?」「因為爸爸太笨了啊…」。是啊,我為什麼跑這麼久啊?或者是我為什麼要去跑馬拉松?一切都要從這段演說開始…
https://www.ted.com/talks/lang/en/matt_cutts_try_something_new_for_30_days.html
這位Matt說培養一個習慣其實不難,只要連續做個30天就可以了。在今年9月時,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我早上起床跑個步,練練體力應該還不錯,於是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跑步,剛開始時,我爬不起來,但過一個禮拜後,我發現生理時鍾就開始運作了,之後時間一到人就清醒,可以去跑步了。我每天跑4公里,在這期間我看了一本書叫「天生就會跑」,很不錯的一本書,然後我就想要不要跑個馬拉松。不過我知道一個只有每天跑四公里的人是跑不了馬拉松的。我必需加強我的實力才行。開學後,我常常諮詢的對象是心理系女子馬拉松的跑者-岱安-,一個弱女子都可以跑完馬拉松,我想我也應該可以。事實証明我這個想法是錯的,因為我到最後連歐巴桑都跑不過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