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未分類文章 (2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昨天,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場馬拉松,在所有完跑的選手中,我是倒數第二位,時間也超過大會規定的6小時,總共花時6個小時又12分跑回到終點。快回到終點時,看到我太太與王大姐姐向我跑過來,大聲幫我加油,當然此時此刻王大姐姐還是要問問題:「爸爸你為什麼要從晚上跑到白天啊?」「因為爸爸太笨了啊…」。是啊,我為什麼跑這麼久啊?或者是我為什麼要去跑馬拉松?一切都要從這段演說開始…

 

http://www.ted.com/talks/lang/en/matt_cutts_try_something_new_for_30_days.html

這位Matt說培養一個習慣其實不難,只要連續做個30天就可以了。在今年9月時,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我早上起床跑個步,練練體力應該還不錯,於是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跑步,剛開始時,我爬不起來,但過一個禮拜後,我發現生理時鍾就開始運作了,之後時間一到人就清醒,可以去跑步了。我每天跑4公里,在這期間我看了一本書叫「天生就會跑」,很不錯的一本書,然後我就想要不要跑個馬拉松。不過我知道一個只有每天跑四公里的人是跑不了馬拉松的。我必需加強我的實力才行。開學後,我常常諮詢的對象是心理系女子馬拉松的跑者-岱安-,一個弱女子都可以跑完馬拉松,我想我也應該可以。事實証明我這個想法是錯的,因為我到最後連歐巴桑都跑不過。

 到了要比賽前一個禮拜我告訴我太太,能不能全家在比賽前一晚住屏東,因為早上6點就開跑,5點半檢錄,如果從高雄出發,那我大概要很早出門。我太太問我,「你為什麼一定要跑馬拉松?」,在當時我沒有告訴她理由,我想如果我跑完後,我會跟她說,我為什麼要這麼做。在比前一個禮拜,我跑了我最長的一次距離,大約13公里,之後我就覺得,馬拉松還要不要跑,因為好累。但我已經告訴我女兒,這個禮拜六要帶她去住「汽車旅館」,只要認識我女兒的人都知道,她最喜歡的事就是住「汽車旅館」。她高興的不得了,逢人就說她要去住「汽車旅館」了。不過我太太還是很擔心,怕我會出什麼意外狀況,我告訴她,如果我真的不行,我會放棄的。

feynman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記得我讀大學時,老師出了一份作業,

「你畢業後最想做的100件事」,我忘了有那些事,不過我記得一件事,就是要練一套太極拳…

為什麼有這樣的信念了,因為我在專科時,舊家的鄰居是太極拳的教練,他跟我不錯,所以就跟他學太極拳,

當時是練「鄭子38式」,每天練的話,大概3個月就可以練完,我學到第一個月時就出了車禍,

之後休息1個多月,因為久沒有打了,所以就全部忘光了…

feynman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